沈某在接受處罰
沈某遮擋號牌被電子眼拍下。通訊員供圖
想違法停車,又怕被電子警察拍攝,溫州男子在寧波余姚違停后用餐巾紙遮住了車牌,可這一切都被電子眼清楚記錄了下來。因為這一舉動,男子被罰200元扣12分。
為躲處罰擋車牌
“本想躲避處罰的,沒想到我的舉動被電子警察拍的一清二楚。”26日上午,說起自己遮擋牌照被處罰的事,溫州男子沈某一臉懊惱。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今年39歲的沈某是溫州永嘉人,目前住在余姚陸埠鎮(zhèn)。4月24日下午,沈某駕駛私家車去余姚市區(qū)買東西。因為之前已經有過兩次交通違法記錄,這讓沈某停車時總不敢大意。
下午1點26分,沈某駕車來到巍星路學弄路口附近,看到路邊也有車輛停放著,于是便找了個空位停了下來。停好車輛后,沈某先去轉了一圈?赡苡X得不放心,1點32分,沈某又回到車旁,先是看了一眼車輛有沒有被貼罰單,然后拿了些餐巾紙塞進褲袋里轉身離去。
到了1點35分,沈某再次回轉。不過這次,他手里好像握了一樣東西。接下來的動作便讓人詫異了,只見沈某看了一眼周邊之后,便用手里的餐巾紙將車牌的一側號碼遮擋了起來。
可能是放心遮擋的車牌不會被拍到,直到1點59分,買好東西的沈某才帶著兩個老人回到停車地點,拿掉餐巾紙之后便開車離去。不過,自以為萬無一失的他卻不知道,雖然車牌被擋,但他的一系列舉動都被路邊的監(jiān)控清清楚楚地拍了下來。
一次扣掉12分
“余姚公安交警視頻巡查人員發(fā)現(xiàn)這輛車駕駛人有故意遮擋號牌的行為,當天下午便電話通知了沈某。”記者從余姚市交警大隊宓警官處了解到,確定證據(jù)后,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對于沈某故意摭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
記者還了解到,由于沈某之前也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目前駕照已有13分。因其駕駛證記分超過了12分,被暫扣駕駛證和車輛。按照規(guī)定,除了罰款扣分之外,還要參加交規(guī)滿分學習及考試,且期間不能駕駛車輛。
對此,民警也提醒駕車人員,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但仍有少數(shù)駕駛員心存僥幸。甚至為了躲避電子警察,想方設法遮擋車牌號。
其實,這樣做既不能逃避處罰,也讓原本并不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改變了性質。就像沈某一樣,切莫聰明反被聰明誤,否則面臨這樣的處罰反而得不償失。
現(xiàn)代金報通訊員 宓水旺 記者 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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