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日報記者提問:這幾年,我市在市級層面和縣(市)區(qū)層面都開展了公益創(chuàng)投、公益集市等活動,想請許義平副局長介紹這方面的情況以及民政部門采取了哪些措施區(qū)推進這方面的工作?
許義平副局長答:市本級、縣(市)區(qū)兩級推進公益創(chuàng)投機制,6月30日,市里專門開展了“公益集市”活動,活動上對接了近100個公益項目。我認為,這種形式是社會供給方式的創(chuàng)新,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社會服務的生產(chǎn)力。大家知道,現(xiàn)在公共服務不是政府一方所為,而是政府、社會、市場的共同責任。這個共同責任怎樣能落地,我覺得公益創(chuàng)投機制,包括公益集市這樣的方式,提供了可能。在這個過程當中,我覺得有兩個特點,一是項目化的運作,第二是多元主體的協(xié)同。
一是項目化的運作。我們在推進公益創(chuàng)投機制的過程中,就是以項目為載體,這些項目就是來解決政府不能包辦、差異性、個性化、瑣碎的社會需求和社會問題。在解決的過程中,通過項目化的運作,又出來專業(yè)化、透明化等重要的特征。在項目運作過程中大量的專業(yè)組織介入進來了,項目雖然不大,但是非常有意義,通過專業(yè)組織提供服務,跟服務需求對象有了一個很好的對接。第二就是透明化,之前我們在做一些公益活動時候,大家都當成是簡單的做好事,如果拿出資金,看成是一種捐贈。通過項目化的運作,大家都可以通過項目的優(yōu)勢參與其中,項目是透明化的管理,整個項目運作的流程是向社會公開的。通過項目來吸引資金。
第二是多元主體的協(xié)同。在項目推進過程中,項目征集的過程就是項目參與的過程。然后,項目的發(fā)布、項目的投資、項目的服務、生產(chǎn),包括跟蹤、管理、激勵等等公益服務的生產(chǎn)鏈產(chǎn)生了。在這個生產(chǎn)鏈當中,我們社會各方都能夠參與其中,比如說企業(yè)、有財富的人,你可以來投資;專業(yè)的社會組織,你可以來承接項目,可以來提供服務;民政部門可以通過公益促進中心這樣的平臺,來做項目的管理、項目的組織等等。我覺得,公益創(chuàng)投機制給社會,包括政府自身也帶來了一些變化。這個變化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滿足了社會的需求,這個需求主要是雙方的,除了救助者的需求滿足了以外,參與者的需求也滿足了,他要參與社會服務,包括每一個志愿者、企業(yè)、社會組織,組織化的參與,以這種形式滿足了自身的需求。還有一個是對政府職能的轉(zhuǎn)移,我覺得也會帶來一個很大的影響,F(xiàn)在我們意識到,很多政府不能包辦的事情,其實是可以通過社會機制來解決大量的問題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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