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本次停車費上漲至每小時16元,官方給出的理由是能夠治擁堵,不過記者通過數(shù)據(jù)對比發(fā)現(xiàn),停車費上漲實施四天以來,衡量廣州交通情況的交通擁堵指數(shù)卻沒有明顯的變化,擁堵還是那樣擁堵。(8月5日《南方都市報》)
按照官方的愿望,提高停車費,就是要減少社會車輛的出行,達到減緩擁堵的目的。但事與愿違,因為收費太貴,一些車主因為停不起車,于是,要么不停進咪表停車位而亂停亂放,占用人行道或行車道;要么不停車,如香港一樣,把車開上公路慢慢行駛,等辦完事再來接人,因為停車費貴過油費,反而增加了行駛上路的車輛,增加了擁堵。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路邊咪表停車數(shù)量下降得最明顯,空置率很高,造成浪費;部分寫字樓和商場出于商業(yè)經(jīng)營的考慮,反而利用停車優(yōu)惠來吸引更多的車主前去消費,停車數(shù)量也很難下降,路上車輛并沒有減少。
從長期來看,漲價的行為會被車主逐漸習慣而接受,也有可能未來也不會有明顯的變化,因為過高的停車費已經(jīng)被普通車主習慣了,而對漲價不敏感的富人更是照樣開車出行,使得總體的社會出行車輛并沒有減少。所以,收費治擁堵只不過是“一廂情愿”。
按照有關(guān)專業(yè)人士的說法,如果經(jīng)過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通過提高停車費而治理擁堵的目的不能達到,那么這一“探索”就應該終止,恢復到原來的停車收費標準。如果還要繼續(xù)收取過高的停車費,那就正如公眾所猜測的那樣,所謂提高停車收費治理擁堵只不過是幌子,斂財才是真正目的,政府背后的那個“小算盤”就會暴露出來。如果政府不是想通過此舉斂財,而是真正治理擁堵,那么就要將過高的停車收費標準降下來,應該順應民意,力避斂財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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